业务介绍: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自有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资产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在农村信用社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
贷款对象
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农户、个体经营户、林业生产经营企业。
借款人条件
(1)年龄在18-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3)第一还款来源充足,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低于60%;
(4)合伙经营实体或企事业单位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5)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6)有农村信用社和本市林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的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物,并具有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书;
(7)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担保
林木及林地作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利率
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档次为依据执行。
还款方式
实行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
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
自然人类借款人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生产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
(4)森林资源资产产权证明(林权证)和评估报告;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人类借款人
(1)借款申请书;
(2)企业经营相关的证件
(3)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
(4)森林资源资产产权证明(林权证)和评估报告;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业务介绍供参考,详细办理流程以营业网点要求为准!